香烟批发黄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18年度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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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烟草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规范全市经济合同承办管理,8月7日-10日,市局(公司)与宣城市局(公司)在黄山烟草迎客松宾馆共同开展2018年上半年执法案卷、经济合同互评互查。两个市局23名工作人员分成11个小组,对255份执法案卷、55份经济合同开展了交叉互评。评查涵盖了简易、一般等各种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新办、停业、变更、延续及不予许可等不同案由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案卷;采购、基建、租赁等不同类型的经济合同。评查小组根据谁评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份案卷、合同打出得分,填写结论,并将存在的问题及理由一一列出,确保评查出的问题有理有据。小组评查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就评查情况,以及当前行政执法现状、合同文本制作和案件处理流程等相关内容展开交流和沟通,举一反三逐案回看,对案件合同制作标准、要求再明确,为下一步抓整改抓提升夯实基础。

      各区县局卷宗评审均由宣城评查,对各区县局评查出的问题,市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区县局对照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各区县局整改期限为一个月,并将整改通知书盖章后报市局法规科。

      各区县局处罚卷宗平均分如下:休宁县局99.2分,祁门县局98.8分,屯溪分局:98.36 分,徽州分局98.05分,黟县局97分,黄山区局96.5分,歙县局95.8分。

      本次评查优秀处罚卷宗如下:黄(徽)烟2018第29号,休烟2018第8号,黄(屯)烟2018年第86号,祁烟2018第33号,黟烟2018第25号。

      屯溪分局卷宗主要问题:证据复制(提取)单时间应具体到时和分。检查笔录、通知单、抽样单见证人均为一人,应由两名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卷宗封面处理结果罚款金额大写不准确,卷宗封面填写不规范(案由填写不完整)。缴款书是2018年2月27日交纳,结案日期是2018年2月26日。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案发时间与检查笔录不一致。当事人在公告30日后应填写无主。2018第91号卷宗,询问笔录第3页当事人写“与我数的一样”不规范,未更正。

      黄山区局卷宗主要问题:行政处罚决定书救济途径填写错误;卷宗文书送达回证送达人签字均为直接打印;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信息证件类型未填写;证据提取复制单复制提取时间错误;核价表无核价依据,经办人、当事人签字均为打印;审批表、结案报告表承办部门、法制部门意见未加盖公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引用了自由裁量权依据。简易卷宗问题:检查勘验笔录证件类型未填写;卷宗封面页数与卷宗目录不一致;卷宗证据提取照片模糊不清;多起案卷装订一册。

      休宁县局卷宗主要问题: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代收人未注明关系;立案报告承办人意见适用条款不恰当;终结报告证件类型未填写;先行登记通知书见证人由应由2人签字;检查笔录见证人未签日期;询问笔录中询问人没有签时间。

      歙县局卷宗主要问题:页码编号不规范;立案报告表未加盖部门章;结案报告表未加盖单位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引用了自由裁量权依据;卷烟鉴别检验委托单,样品来源形式错误,委托单日期未填写;审批表号码更改未加盖修正章;抽样取证物品清单,见证人未签字。

      黟县局卷宗主要问题:简易案件没有及时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报备归档。页码编号不规范。立案报告表未加盖部门章。结案报告表未加盖单位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引用了自由裁量权依据。

      2018年7月,省局开展了全省行政执法卷宗评审。根据省局评审标准,领导审批应注明意见。抽样物品取证清单、审批表等签字栏,集体讨论记录签字,都应签署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再签名,不应只有签名。

      本次评审,评审小组查看宣城市局使用的校对专用章,印章面积较小,适宜用于修改。各区县局可以自行根据需要,按照印章申请审批程序要求,刻制校对专用章。该章仅限用于内部文书勘误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出现错别字应重新打印,不得使用校对专用章校对。

      内部审批文书各项审批栏,应当加盖审批机构公章,该项审批不是审批人个人意思表达,应当为审批机构履行审批职能的体现,机构意思表达以公章为主要方式。所以审批文书相关审批栏均应加盖公章。

      本次对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抽查,各区县局抽取2018年度5份许可案卷。各小组依据省局2018年的评审标准和要求进行了评审。各区县局平均分如下:休宁县局98.6分,徽州分局 98分,歙县97.2分,屯溪分局 96.9 分,祁门县局96.6分,黄山区局95.4分,黟县 94.7分。

      本次评查许可优秀卷宗如下:休烟专2018第36号,黄区烟专2018第105号,歙烟专2018第61号,黄(徽)烟专2018第26号,黄(屯)烟专2018第197号 。

      黄山区局主要问题:实地检查勘验未对是否在中小学附近、经营场所安全因素附加详细的说明;受理单救济途径未填写。

      歙县主要问题:页码手写编号不规范;证据提取印章、提取时间应填写到时、分;受理单救济途径不明确;实地核查对中小学与安全因素没有附加情况说明。

      黟县局主要问题:审批表专卖部门未加盖公章;22号卷宗页码编号不清楚;证据提取印章、提取时间应填写到时、分;实地核查对中小学与安全因素没有附加情况说明。

      徽州分局主要问题:无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未填写执法证号;事项申请表未盖章;未对中小学周围附加详尽的说明。

      屯溪分局主要问题:2张申请表申请时间不一致;受理不及时;卷宗目录排列顺序不正确;卷宗未及时归档。

      根据省局评审标准要求,许可勘验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及复议诉讼权利。现规定在勘验文书的现场勘验栏,说明中写完上下户距离等勘验结果后增加一段话:“执法人员告知了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及复议诉讼权利。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本段文字应手写,不得事先打印。

      根据省局评审标准,准予许可需要增加法律依据。现规定在准予许可决定书中,增加准予许可依据,法律依据为《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本次合同评审,黄山市局共31份合同参加评审,合同平均分96.94分。从评查结果看,合同规范性、完整性仍有待提高,承办部门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仍需要加强,市局三项办、财务管理科、审计派驻办、法规科需要进一步加强合同把关,按照国家局、省局标准要求完善合同。

      各区县局承办合同平均得分如下:休宁县局99分,祁门县局98分,黟县局97.57分,黄山区局97.5分,歙县局97.25分,徽州分局95.75分,屯溪分局9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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