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烟批发玉溪市通報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国烟批发玉溪市通報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 热   度最近有人想买这个宝贝!


      • 全国快递包邮
      • 支持在线支付
      • 100%正品
      • 7天内退换货

    看了又看

    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雲南省委、省政府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為期15天的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8年6月6日將督察發現的1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玉溪市調查處理。

    玉溪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市委書記羅應光,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德華要求,對省督察組移交的需要追責的問題,逐一厘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嚴格問責,讓全市上下引以為戒。市紀委市監委成立6個責任追究組,迅速開展核查問責工作。根據核查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13個責任單位、40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責任追究的13個單位中,縣處級單位3個,鄉科級單位10個。責任追究的40名責任人中,縣處級干部5人,鄉科級干部28人,一般干部7人﹔給予通報問責16人次、誡勉問責30人次、免職1人、立案查處並移送司法機關1人,現將責任追究情況通報如下:

    一、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遺產管委會等單位違規審批項目和監管不力問題。2013年10月,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遺產管委會未嚴格審核雲南澄江帽天山寒武紀公園有限公司改建山泉水生產項目,違規出具該項目生產線不在保護區范圍內的証明,澄江縣環保局在出具該項目環評批復中,審核把關不嚴,違規出具項目環評批復,澄江縣水利局在該公司取水証變更審批過程中,違規審批辦理企業取水許可証。此外,督察時發現,已關停的雲南省澄江承坤磷化工廠廠房內廢棄塑料瓶收集場及粉碎車間廢污水未經處理直接外排。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遺產管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陳泰敏,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遺產管委會原副主任李康,原澄江縣環保局副局長吳利明,原澄江縣環保局環保監察大隊大隊長陸澤華,澄江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原干部莫麗芳分別受到誡勉問責。

    二、撫仙湖一級保護區內明星生態園飯店未及時依法拆除問題。江川區明星生態園飯店建於2002年,位於撫仙湖一級保護區湖濱帶范圍內,自2011年開展撫仙湖一級保護區退田還湖工作以來,一直未得到依法拆除,督察時發現該飯店仍在運營。江川區路居鎮人民政府受到通報問責。原江川區撫仙湖管理局局長楊崗受到通報問責,江川區路居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張學友受到誡勉問責。

    三、澄江縣落實撫仙湖禁養區養殖場(戶)搬遷關停工作推進不力問題。2014年9月,玉溪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撫仙湖近山面山禁止放牧和徑流區控制畜禽規模養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將撫仙湖一級保護區范圍劃定為畜禽規模養殖“禁養區”,督察時發現,澄江縣未在規定時限內對撫仙湖禁養區內的4戶養殖戶進行搬遷或關停。因未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澄江縣右所鎮人民政府、海口鎮人民政府分別受到通報問責。原澄江縣撫仙湖管理局局長楊禮平被立案調查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原華寧縣撫仙湖管理局局長楊濤受到通報問責。澄江縣右所鎮原黨委委員、副鎮長楊旭和海口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亞山分別受到誡勉問責。

    四、玉溪市東風水庫水質惡化問題。2003年,玉溪市人民政府印發《玉溪市東風水庫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明確東風水庫一級保護區水質按照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二類水質標准進行保護,自2010年后,東風水庫未達到過二類水質,玉溪市中心城區水資源調度管理局、紅塔區人民政府、江川區人民政府未對保護區內的種植養殖面源污染、河道污染等進行有效監管和整治,導致水庫水質逐年下降。玉溪市中心城區水資源調度管理局、紅塔區人民政府、江川區人民政府、紅塔區小石橋鄉人民政府、紅塔區李棋街道辦事處、江川區九溪鎮人民政府、江川區安化鄉人民政府分別受到檢查問責。玉溪市中心城區水資源調度管理局局長李吉友受到誡勉問責,紅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李劍受到通報問責,紅塔區小石橋鄉人民政府副鄉長蘇建雲和李棋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趙發亮分別受到誡勉問責,江川區九溪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蔣培洋和安化鄉黨委委員、鄉人大主席周留明分別受到誡勉問責。

    五、新平縣垃圾填埋場監管不力問題。2010年至2012年間,新平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在建設城市垃圾填埋場過程中,按照原省環保廳環評批復要求,須對望城坡舊簡易垃圾堆放場進行封場處理,並修建垃圾壩、設置截洪溝和滲濾液收集池等。但截至2017年11月,封場處理仍未開展,且存在大量新傾倒建筑垃圾。新平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因履行職責不力受到通報問責,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劉堅和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孫海生分別受到誡勉問責。

    六、江川區江城鎮小馬溝垃圾填埋場設計使用年限到期未及時關停問題。2016年11月,江川區江城鎮小馬溝垃圾填埋場設計使用年限到期,江城鎮人民政府未按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關停垃圾填埋場。同時,由於監管不到位,致使垃圾填埋場在關停期間仍有建筑垃圾進場傾倒,嚴重超容堆放垃圾10萬立方米。江城鎮黨委副書記李春偉、江城鎮人民政府副鎮長(挂職)唐光輝分別受到誡勉問責。

    七、江川區錯將14戶餐飲客棧列為保護區以外問題。2017年1月至11月期間,江川區撫仙湖管理局先后將14戶餐飲客棧位置列為保護區以外,並出具了部分錯誤的位置証明給澄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澄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未嚴格審核把關,將與實際不相符的數據、材料上報至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組,造成不良影響。因履行職責不到位,原江川區撫仙湖管理局局長楊崗受到誡勉問責,撫仙湖管理局副局長兼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雷紅杰、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盛梁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辦公室主任兼孤山中隊中隊長向軍分別受到通報問責。澄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陳彥坤受到誡勉問責,路居鎮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萬文受到通報問責。

    八、澄江縣造林工作推進不力、林地監管不到位問題。澄江縣林業局在“十二五”林業發展規劃實施過程中,未按照林業發展目標要求,在2015年完成森林覆蓋率36.05%的任務,且因日常管護不到位,導致部分栽種樹苗成活率低。此外,在對磷礦開採和臨時佔用林地的監管過程中,縣林業局僅採取下達書面通知書或口頭督促的方式要求恢復植被,導致磷礦開採和臨時佔用林地期滿后恢復林地不及時,造成林地流失。在退耕還林項目實施過程中,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退耕還林項目,因監管不到位,導致出現部分群眾毀壞林地問題。原澄江縣林業局受到檢查問責,原澄江縣林業局黨總支書記、局長付銘受到通報和誡勉問責。

    九、澄江縣推進撫仙湖徑流區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問題。2014年9月,玉溪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撫仙湖近山面山禁止放牧和徑流區控制畜禽規模養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對撫仙湖徑流區畜禽規模養殖戶進行標准化建設,截至督察時,澄江縣未對215戶養殖戶進行標准化建設,在對撫仙湖徑流區規模養殖戶監管過程中,未嚴格按治理方案要求組織開展污染防治工作。因推進工作和監管不力,澄江縣委原常委、副縣長吳正坤受到通報和誡勉問責,原縣農業局局長、縣畜牧獸醫局局長王留東、李文進分別受到通報和誡勉問責。

    您还可以查看更多关于的宝贝额...

    暂时没人评论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