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烟批发越发迷惑的“清华烟”需自证清白

商品:国烟批发越发迷惑的“清华烟”需自证清白

  针对近日网友发帖爆料,市面上出现万元一条的“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特供”黄鹤楼香烟,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质疑。湖北中烟对此回应说,香烟是特别捐赠清华校庆;清华大学则回应,有关“清华百年校庆特供黄鹤楼香烟”的消息无任何事实依据,清华大学从未向任何企业授权生产或向其定制任何香烟制品。(2月3日《南方日报》)

  虽然回应够快,但矛盾之处显而易见,一方面,清华没有就是否接受捐赠给公众一个交代;另一方面,既然清华既没有授权,也没有定制,湖北中烟生产特供烟就是侵权,但清华却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于是,对这种似有默契、但又破洞百出的回应,公众有权继续追问是不是背后商量得不够妥当,有权要求将事件调查得水落石出。

  其实,事情查起来并不困难,参加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人士中,一定有诚实者;或者,就商店出售的特供烟,顺藤摸瓜,便可查个水落石出。问题的关键是,当事人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得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独立调查,纪检部门更不应该沉默。

  万元一条的清华特供烟,之所以特别引人刺目,一方面是“奢侈特供烟”与著名学府清华大学联系在了一起,事关中国高校的形象,更事关公众对建设国际一流高校的信心;另一方面,是人们忘不了那耻辱的一幕,2008年11月,全球13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南非德班参加国际控烟大会,中国被与会的200名代表授予“脏烟灰缸奖”。中国“获奖”的原因是,“宁要漂亮的烟盒,不要公民的健康”。因此,即使是湖北中烟单纯的企业行为,公众对烟草企业借百年校庆搭便车玷污纯洁象牙塔的做法,也是难以容忍的,更何况是作为直接受害者的清华大学呢?

  无论如何,生产了清华特供烟是事实,有人收到烟也是事实。“买的人不抽,抽的人不买”这一被反复论证的逻辑,也是大致成立的。至于万元的定价,是不是商店“随便定了一个高价”,并不重要。因为,鉴于湖北中烟过去生产“专供烟”的历史,这个“清华烟”绝对是可以列入“奢侈烟”的行列的。特供商品几乎是为权力“量身定做”,这一同样被反复论证的逻辑也是基本成立的。于是,我们还是要问:究竟是哪些人收了清华特供烟?有没有违反相关法纪?毕竟,参加清华百年校庆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大学校庆的目的和意义,可以写成一本书。但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在清华二十五周年纪念时的发言,希望清华能够“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值得清华大学好好反思一下。胡适先生在1922年北大校庆时写的《回顾与反省》中说:“开风气则有余,创造学术则不足。我们有了二十四个足年的存在,而至今还不曾脱离‘裨贩’的阶级!……这不是我们的大耻辱吗?”今天依然有很大的现实价值。也难怪网友在新闻后面跟帖:“呜呼,清华已死!中国大学已死!”